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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分析和建议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1-22  发稿编辑:韩春梅

 

内容摘要  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方面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作用。本文从我国现在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  问题分析  对策建议

正  文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各级政府来实施,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能否落实。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要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强调“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在行政工作中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政府建设重在约束和规范国家公权力,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等不懈的努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多数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决策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显著减少;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加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而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法治政府建设依然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二、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只是处于起步状态,与我们所希冀的法治政府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管理型政府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但是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依旧很大程度的存在,距离群众希望的“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行政立法欠缺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随着社会环境发展和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行政立法的过程不够公开民主,法律法规的质量也存在问题,法律条文的全面性出现平衡性缺陷,行政立法的及时行相对落后,行政执法责权不清,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疏漏现象依然存在。

(三)行政执法主体与监督制约机制不适应。行政执法行为自身监督机制缺乏,政府机关执法行为被动接受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面对问题较多采取问责、追责机制,没有充分使用规范化、法制化制度条例贯穿于过程监督、主体监督。

(四)行政执法水平与社会生活环境不适应。目前,在行政执法队伍中依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随意执法、不文明执法等现象。同时,执法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因素也使得行政执法中不能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行政执法错漏与社会群众利益不适应。目前,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这些现象成因于地方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指数、政府层级部门联动困难、法治机构力量薄弱等因素,却严重侵害了社会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理解、不信任。

三、法治政府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同时结合我国现在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建设成权力有限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权责统一的政府、诚实守信的政府、公开透明的政府。

四、建设法治政府对策建议的思考

(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合理配置行政权力,设立垂直性服务机构,精简权限,尽量避免单一部门跨行业管理。

(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做好决策基础信息采集,避免立法偏离社会、群众需求,法律条文贴近社会经济生活实际问题,才能做到立法科学性、民主性,面对问题时切实实现有法可依。

(三)主动实施监督制约。充分借助人大、政协、纪委等机构的监督作用,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范性条文,提前监督、全程监督、严查重处、问责到底。

(四)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法确定不同部门、机构和岗位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贯彻行政程序法治化,严肃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纪律,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以法律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并严格依法办事,带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重点区域建设。根据政府职能结构分析,将市、县(区)作为立法、执法的重点建设依法行政体系。

五、结束语

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坚实基础,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在发展和探索中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就一定能够顺利进行,进而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作者: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曹宇

      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副股长  孟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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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治政府:基本理念与框架.刘丹.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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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袁曙宏.求是.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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