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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1-23  发稿编辑:韩春梅

 

 11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参考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第二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计划》等事项。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我市对《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进行修订,形成了《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由低到高统一划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对应划分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响应,并对各地各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应承担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修订出台《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要以对绵阳长远发展负责、对人民群众福祉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持续作战、久久为功,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更加新鲜的空气。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形成,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二要坚持属地负责、区域防控,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沟通协调,落实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三要坚持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及时把握空气质量和污染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四要坚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和“同呼吸、共命运”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深入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大力实施对外开放合作战略,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进一步提高全市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市新一轮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全力打造国家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内陆开放经济高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李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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