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通知》加强了对异常开户的审核,同时,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
《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为规范受理终端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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